伙伴在行动 | 花溪区圆梦爱心社:我们一起巡护南明河和阿哈湖水库

——贵阳市花溪区圆梦爱心社开展第36期”贵州河流日1+2行动”我们一起巡护南明河和阿哈湖水库

2022年2月18日、19日早上,天气非常寒冷,贵阳市花溪区圆梦爱心社的志愿者和老兵志愿服务队的老兵们冒着寒风,分别来到阿哈湖水库及南明河(小河转盘段—三江口段)开展”贵州河流日1+2行动”第36期,我们一起巡护阿哈湖水库和南明河。

南明河的水清澈明亮,风景美丽

阿哈湖水库的水清澈明亮,风景美丽

志愿者们开展净滩,捡拾垃圾活动,共捡垃圾50公斤

志愿者们践行“1+2”的理念,拿出1小时,用脚步丈量身边河湖,用镜头记录河流,用实际行动宣传河流。

守护贵阳的大水缸,做河流的守护者是志愿者的心愿和责任,他们每一次的巡河反馈,每一步的脚印,每一个镜头的记录,都会让贵州的水更清,水流得更畅,天更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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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河流日1+2行动”活动组织单位

指导单位

贵州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共青团贵州省委、贵州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统筹协调单位

贵阳黔仁生态公益发展中心

2022年度共建伙伴团队

毕节市青年志愿服务联合会、赤水市义工联合会、贵阳市花溪区圆梦爱心社、贵阳信息科技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赫章壹加壹爱心公益协会、花溪河流守护小分队、金州乐水行志愿服务队、黔西南州中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铜仁市阳光志愿者协会、威宁青年创业者联合会、威宁县草海公益协会、织金县青年志愿者协会

(按拼音首字母排序)

免 责 声 明

任何自愿参与“贵州河流日1+2行动”的个人或团体,请首先阅读下列免责声明,参与活动则视作同意并遵守下列条款:

一、贵阳黔仁生态公益发展中心及所有创始联合发起团队、共建伙伴团队作为“贵州河流日1+2行动”的发起团队或支持团队,仅是为参与者提供环保公益活动参与平台。任何个人或团体自愿参与本活动需自行进行安全风险管理,对自身及所有同行参与者的人身及财产安全负责。

二、任何个人或团体在参与“贵州河流日1+2行动”活动中应单独向第三方承担有关活动中发生的全部人身及财产损失赔偿责任,包括在活动开展中因其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而发生责任。

三、如果个人或团体参与本活动过程中因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造成权利侵害而引起,或由于侵害了第三方权利而引起的索赔或法律诉讼事件,涉及个人或团体应把贵阳黔仁生态公益发展中心及所有创始联合发起团队、指导单位、资助单位、共建伙伴团队排除在任何索赔或法律诉讼事件之外。

四、如因参与活动之个人或团体之行为侵害他人权益而导致贵阳黔仁生态公益发展中心及创始联合发起团队、共建伙伴团队对外承担责任的,贵阳黔仁生态公益发展中心及创始联合团队、共建伙伴团队有权向该个人、团体追偿由其承担一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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